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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排名第4名:裹足
裹足裹出的小脚长以三寸为佳,被称作“三寸金莲”,这是中国从大约8世纪开始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的一种陋习。裹足起始于中国古代一名妃子用金线裹足在皇帝面前跳舞,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裹足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让女人们的脚变得畸形丑陋,且只能短距离行走,更别提飞奔了。
裹足的危害:
为了让脚从正常形状变为又尖又小的“三寸金莲”,女人们从2到7岁就开始裹足,那时候她们的脚是柔软的,而且她们也不知道自己的脚将来会是什么样子。首先,她们的脚会被泡在可能是草药和水也可能是尿和醋中,这取决于她们家庭的传统。除大拇指外所有脚趾都会被向下折,脚向脚背弯曲成拱形。这一过程会持续数年,然后把绑带勒得更紧,直到最后脚变成大约3寸长。
裹足会切断脚趾的血液循环,经常会引起坏疽或者其他危及生命的感染。脚趾坏疽实际上被认为是好事,因为这意味着脚趾会蜷屈。在这一概念中,脚根本不是脚,而是腿的延长。如果女人在裹足中不幸去世,那是一大耻辱,但是,至少她被埋葬时还有一双正常的脚。
她们是怎么想的?
长着正常大脚的女人被认为很丑、嫁不掉。当时如果一个女人不裹足,那她就是粗俗,不拘小节,四处跺脚,大步行走的女人,那是嫁不出去的。不裹足的女人被认为是乡下人,因为只有农民才需要能走善跑忙不完的活。真正的贵妇人是步态摇曳或者出行乘车,因为她的脚趾不能承受任何压力。
被裹出的小脚常伤痕累累,流脓流水,散发着难闻的臭味,如果在中国的过去你碰巧碰到一名裸体妇女,她的第一反应是盖住脚。倒不是说你想看到她们的小脚,实际上,男人们从来没看到过女人不穿鞋子的脚。如果他们看到的话,那一定会影响到他们的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