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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约后面临专辑版权问题 看态度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随着周杰伦与阿尔发公司的合约到期,阿尔发公司对于周杰伦7张专辑中所有歌曲的版权代理权也将解除,而作为阿尔发的母公司好乐迪等KTV如果继续播出周杰伦的歌则需要重新获得授权,否则将构成侵权。据称,本月15日周杰伦已向相关机构发函,要求10天之内停止播放。尽管期限过半,如今京城KTV中仍高唱周董的歌。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周杰伦前任经纪公司阿尔发和内地经纪公司巨室音乐以及钱柜内地总部负责人,关注事件的发展。
阿尔发(台湾经纪公司):
目前暂不回应
周杰伦与阿尔发公司的合约至2007年3月1日到期,有消息称当年签约时,周杰伦的父亲曾坚持帮他签下了保护条款,当周杰伦离开阿尔发时可以带走7张专辑的歌曲版权,阿尔发只在周杰伦约满之前拥有版权代理权,但阿尔发公司却一直坚持自己拥有版权。
昨天,记者首先采访到阿尔发公司负责宣传的TOTO,她只说,“现在阿尔发公司不就此事发表意见,因为一切已经交给了法务部门处理,等有了结果公司自然会通知大家。”
巨室(内地经纪公司):
版权的确过期
记者又采访到周杰伦的内地经纪公司巨室音乐,在周杰伦与阿尔发解约之后,巨室音乐依然代理周杰伦在内地的经纪事务。负责媒体事务的陈忠告诉记者:“周杰伦的确拥有7张专辑所有歌曲的版权,不存在拿回不拿回的问题。阿尔发只是代理,代理不代表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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