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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执意构建“不可能世界”、画构思奇妙似是而非的版画和装饰画的荷兰画家埃舍尔(M.C.Escher),曾有一句名言:“惊奇是大地之盐”。盐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之物,埃舍尔借此强调“惊奇”在我们的精神生活中同样不可或缺。
在对待恐怖故事的态度上,中国人的习惯和心态似乎和西方人不同。中国古代,即使在那些以谈论鬼怪著称的小说中,也极少见到西方类型的恐怖故事。比如在《聊斋志异》中,真正够得上有恐怖色彩的故事大约只有一个(其中有一件“惨绿袍”在屋子里自己立起来的场景有点恐怖)。中国人谈狐说鬼,基本上止于“志怪”。在中国现代作品中,虽然可以看到许许多多西方的影响,但仍然极少有比如象斯蒂芬•金擅长编造的那种恐怖故事。因此差不多可以说,中国人不喜欢恐怖故事。
2004年底,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作者在网上连载其小说《诡念》,小说连载不足一月,点击量就飙升。我是被好朋友的整日唠叨引起了好奇心,它究竟有何特别之处,为何会如此引人侧目?小说的故事架构并不特异,讲述的是一个大学生在幻觉与现实中所遭遇的游魂般的恐怖经历,其间不乏惊心动魄的场景和丝丝萦绕的感情纠葛。很难形容我读后的感受,有些恍惚但绝对欲罢不能!正如一位网友所形容:“读此文,不由得想起当年初读‘今何在’的《悟空传》,一觉醒来,看着家中的吊灯,竟有种不知身在何处之感,只觉脊背冷汗淋漓。”
第一,《诡念》的创作风格和布局,带有所谓西方大片常用的大手笔风格,繁华纷纭而又寓于实际生活之中。
《诡念》里读者是第一位的,充分享受着自由畅想的乐趣,所有的故事铺陈与发展的幕后,我们感觉不到作者的存在。我们此前看到的恐怖类小说几乎全部都是一个模式:作者设一个局,牵引读者进入迷团,然后再逐步告诉读者真相。在这类小说里,作者是上帝,读者是奴隶。而在《诡念》里,读者是独立自由的,他们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次充满无数意外的感官冒险,甚至可以想象自己是主人公,其陷入迷离古宅、体会黄金烤人头的真实体验令人难以置信。这也是读者感到投入的主要原因吧——因为没有被作者的任何暗示牵着鼻子走,所以走得畅快淋漓。
第二,《诡念》里的语言是纯东方式的,应该算是“情景化”或者“镜头化”的语言和情境,完全摆脱了语言单纯叙述和描写的使命。
《诡念》里的描写,不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那种故弄玄虚的侦探笔法,也不是史蒂芬•金的那种“现代恐怖”路线,它反而有些“聊斋遗风”,文笔轻盈又不乏分量,有一股清新而自然的气质。阅读这个小说,根本感觉不到有人在写,也感觉不到文字,它似乎是电视剧场景不断的转换,故事随着场景的转换逐渐深入,自然天然形成的,我们好像漫步在故事的长廊,我们自始至终感觉不到作者的纸笔,只感觉到作者迷幻与现实一样的呼吸。再正常的读者在阅读中似乎也会被小说主人公的情绪所传染,随之陷入分不清真与幻的迷茫境地。这是作者“镜头化式”的独特语言气质所带来的奇妙感受。
第三,《诡念》完全抛弃了画面恐怖。《诡念》是一部画面感非常强的小说,在阅读的同时,几乎就像是在看一场电影。然而,《诡念》却从来不追求画面的恐怖。可以说,若《诡念》被拍成一部电影,一定会是一部镜头美感十足的影片。《诡念》的恐怖,浸透在画的背面,它只会让你回想起来的时候,脊背发凉。而它干净的语言,读起来让人确实在恐怖之余,彻底沉醉。
当然,近年的恐怖小说写作正在悄悄地往悬疑方面转化,这其实是引入了推理小说因素的结果,它利用推理、悬念来增加故事恐怖惊悚的氛围,使情节更加扑朔迷离。这使我想起80年代的中国小说界,随着《百年孤独》和博尔赫斯的引入和走红,我们的作家都步调一致地开始用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的腔调说话和写作,结果正如李陀先生所说:我们生生把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模仿糟蹋成了二流作家。
恐怖小说(包含所有类型小说)其实是商品,它的真正发展和兴盛取决于读者的阅读需要。如果说几年来国内恐怖小说有了些气候和市场,完全是因为有一大批的迷恋恐怖悬疑文学的读者,但是,虽然我们常恭维读者是上帝,有宽宏大量之心,但是读者也可以变成撒旦,他(她)同样具有强大的破坏力,这种力就是厌倦和拒绝。
冀望于若花燃燃这样的作家,能奠定具有“西方文学之繁华、东方独特气质、镜头化语言”创作的新风格,真正在“百家争鸣”的文坛开成一朵奇耙,成为惊悚悬疑小说界的翘楚。
《诡念》/若花燃燃著/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年5月/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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